100學年度第三次家長委員會會議記錄

100年12月22日 晚上7:00常委會議會議記錄

開會地點:學校校史室

出席人: 邵仕剛、吳濤、唐素華、沈雅雯、秦立楷、林采端

召集人:劉益廷

討論事項:

1 家長代表大會之臨時會應改為1/3委員或1/5代表連署就可召開臨時會。
決議:將此提議納入家長會組織章程內,送交家長代表大會決議。

2 家長委員會之臨時會應改為1/3的委員連署即可召開臨時會。
決議:將此提議納入家長會組織章程內,送交家長代表大會決議。

3 會員代表或委員應有提案權,提案應交由家長委員會審議。
決議:有提案權,並在會議通知函上附上提案單。

4 學校應事先提出各處室業務或會議,必須要家長會員代表參與之項目及名額,家長會應於學期初召開代表大會或委員會中推選參加。
決議:在委員會議說明應參加之各處室會議,再依專業分組或個人意願參予會議。

5 家長會名稱應於代表大會修訂後再變更,或常會決議後做追認。
決議:將此提議納入家長會組織章程內,送交家長代表大會決議。

6 家長會網頁上應有會內業務之行事曆,並將所有會議之會議記錄放在首頁(含常務委員會),家長代表成員與家長會組織分組成員也應放在網頁上。
決議:確實將相關會議放在家長會網站。

7 研議是否可申請可抵稅用之正式收據。
決議:將捐款給學校,依規定會開立抵稅收據,至於家長會是否可開立,將查詢相關資料後再做說明或討論(由會長負責了解)。

8 研議委員會開會時間及討論議題,並速請學校訂定志工與教師餐 會日期及形式。
決議:志工歲末活動: 1月10日(二)9:30~14:30 至善樓地下室,教師餐會校方尚未決定日期及形式。

臨時動議
1 本學期末委員會議訂在101年1月16日晚上,以家長會工作報告為主,不邀請校方參加。

  1. 下次常務會議訂在 101年2 月 22日 星期三。
  2. 有關校長暨四處主任會議討論事項,常務會議認同相關回覆,將由會長再次詢問校長是否修改內容,之後回覆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