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 第2次 常務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 104年10月24(星期六)上午9時正
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國小校史室
出席人員: 如簽到表所列,應到11人,實到 11 人,邵仕剛委員 (吳濤委員代)、孫恕潔委員(高豪聰委員代) 請假
列席人員:
主席: 叢霆滋
紀錄: 叢霆滋、陳秋菊

主席宣布開會。

主席致詞:

  1. 日後會議將採用議程方式,請各位委員在會議前準備電子檔案資料彙整,方便議程彙整與會議記錄作業,若無電子檔案也應提供書面正楷資料於當日方便本會常委審閱。
  2. 任務分配,本學期本屆家長會分組與主要聯繫窗口,經家長會長遴聘如下:

2.1常態性組別-

分組名稱 召集人 分組成員名單
教育組 王品祺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活動組 李雲龍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諮詢組 叢霆滋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公關組 邵仕剛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財務組 陳俊吉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服務組 闕秀鈴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營養午餐督導組 徐振洲 由組長遴聘學生家長擔任

2.2任務性組別-

法律議題 吳濤陳秋菊

2.3主要聯繫窗口-

徐振洲 學務處 聯繫委員 王品祺 教務處 聯繫委員
闕秀鈴 輔導處 聯繫委員 李雲龍 行政處 聯繫委員
陳俊吉 財務 陳秋菊 會議記錄
徐振洲闕秀鈴叢霆滋 營養午餐督導委員 叢霆滋 網頁維護
  1. 家長會銀行帳戶已經由一公里遠的玉山銀行轉到距離學校100公尺距離的新光銀行方便工作人員處理會務。
  2. 舊有家長會官網因空間有限 ( 50mb)再加上時代變遷,現有的家長會網站明顯功能不足,本人利用外界資源協助家長會建置全新網站系統,系統採用免付費的PHP Wordress平台架構,擁有3G空間,RWD響應式網頁設計,從10月26日開始會前資料、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午餐督導…等皆公告於網站,以達到會務公開透明。
    https://yhespa.wordpress.com/

已準備上線使用,10月26日將協請校方在校網中增加家長會網站的連結,而舊有網站仍留存但不維護。

  1. 常委發言將重點式記載於會議記錄,委員皆為校內家長並非上下屬關係,請簡短扼要方便紀錄委員文書,長篇論述請自備電子檔,自行交由紀錄委員登錄於會議記錄中。
  2. 委員會決議皆以不記名投票表決議定,以人數多者做為決議並以委員會決議之名對外行文溝通。

來賓致詞:無(無邀請來賓)。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無。

工作報告:

請各組委員報告工作事項。

學務處:無。

教務處:無。

行政處:無。

輔導與特教:無。

財務:如附件所示。

常委報告討論案附件_20151023.xlsx

營養午餐督導:無

提案討論:

案由一 叢霆滋常委提案,日後會議皆由議程方式執行。
說 明 建議日後開會,請於會前提出議提案資料。一般委員可在每月常委會前於委員群組內提出建議與看法,提供常委會委員於會務當中提案討論與決策。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討論後,改為注意事項。
案由二 叢霆滋常委提案,日後會議開會時間。
說 明 每月第二周 周六 上午9點
討 論 建議上學期先將各重要會議訂定日期。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同意如下:1. 常委會於每月第二周 (六) 上午9點,若遇臨時或重大事項再視狀況通知調整。2. 暫訂第二次家長委員會於2016年1月9日召開。
案由三 叢霆滋常委提案,行文制度
說 明 家長會應該統一對學校窗口,不應以個人對外發言或是指揮校務,建議家長會應建立行文機制,非家長會行文皆為委員個人意見,委員將為自身行為負責。
討 論 經常委會中決議內容,對內授權家長會長使用EMAIL與校方對等聯繫代表溝通,對外正式行文發函。臨時事件可使用各種通訊軟體由常委討論決議,授權會長行使,但需於最近期常委例會追認行使事宜。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討論後同意施行。
案由四 叢霆滋常委提案,104學年度家長會收支預算調整案
說 明 有鑑於家長會財務狀況並不充裕,為使家長會之財務適用適所,擬適度調整104年之預算,如附件二,調整項目說明如下:1.公關費:原編列數為30,000元,調整後為0。未來若有相關之支出,將由會長以個人名義自行處理。2.畢業活動及畢業生禮物支出:原編列數為100,000元,調整後為60,000元。未來畢業生之家長會長獎項,不再由家長會費支出,改由家長會長自費自行處理。3.志工活動費:原編列數為50,000元,調整後為100,000元。調整成與教師活動費相同。4.幹事聘任支出:原編列數為0,調整後為30,000元。擬聘任幹事一位,負責處理家長會會務相關事務。本學年度未動用數可挪用於支援學校大型活動支出。5.支援學校大型活動支出:原編列數為74,000元,調整後為64,000元。
討 論 有鑑於家長會財務狀況並不充裕,為使家長會之財務適用適所,擬適度調整104年之預算,調整項目說明如下:1.公關費:原編列數為30,000元,調整後為5,000元。家長會費以運用於學生活動之相關支出為主,公關費以備而不用為原則,未動用數可挪用於支援學校大型活動支出。2.畢業活動及畢業生禮物支出:原編列數為100,000元,調整後為60,000元。未來畢業生之家長會長獎項,不再由家長會費支出,改由家長會長自行處理。3.志工活動費:原編列數為50,000元,調整後為80,000元。志工係無給職之工作,感謝志工對學校之付出,適度調整預算數。4.幹事聘任支出:原編列數為0,調整後為30,000元。擬聘任幹事一位,負責處理家長會會務相關事務。本學年度未動用數可挪用於支援學校大型活動支出。5.支援學校大型活動支出:原編列數為74,000元,調整後為79,000元。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討論後同意以上調整,並交由財委於第一次家長委員會中提出說明並準備召開本學年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案由五 吳濤常委提案,校園傷病服務系統
說 明 (導師端)學校網路、班級電腦是否可如簡報中的連線(待確認)(家長端)簡訊通知SOP (傷檢標準待確認)收費標準(待確認)
討 論 請廠商配合至常委會說明系統功能、收費標準、保修維護範圍、校內系統建置評估,並協請行政、學務處工作人員參加說會議。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討論後同意該系統待廠商說明後再議,惟學校對此系統之需求與否亦應請學校負責單位提出正式說明。
案由六 叢霆滋常委提案,幼兒園廚工體檢費用申請
說 明 如題,附件如紙本請委員們傳閱過目。
討 論 台北縣政府發文字號:北府教幼字第0910615429號函文中已說明「學校補助」其費用之半數,所需經費由各學校幼稚園「餐點代辦費賸餘款項」支應。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討論後,對於體檢費用等可歸責於個人費用者不予同意申請,建議由幼兒園依新北市政府函文所述自行由餐點代辦費賸餘款項支應。
案由七 叢霆滋常委提案,11位常委簽屬自律公約,並授權委員會公告之
說 明 本人現為家長會長,在過去的幾週感受到會長頭銜被賦予許多責任與權利,自覺權力需要受到約束,同時需要對41位委員的信任負責,因此本人建議常委會授權本人自行簽署家長委員自律公約,若有其他10位常委響應,也歡迎一同簽署公約建立未來家長會的典範,若有其他建議時段請提出一同表決。
討 論 1.       因委員於就任前未有此公約,故本屆委員是否適用確有爭議。2.       是否修正為委員行為準(守)則,可做為未來家長委員代表就任前需了解之行為準則事項,並於家長會官網中公開揭示。
決 議 經全體出席常委決議本案委請吳濤常委修正並草擬委員守則,並於下次常委會中提出再行討論。

決議事項將以家長會名義行文校方並檢附會議記錄,請校方參辦。

臨時動議:無。

散會:於104年10月24日中午12時,由主席宣布散會。